睢宁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1、法所称新就业人员,是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8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有稳定职业,并具有本县户籍的从业人员。本办法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有稳定职业,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手续完备,在本县连续6个月以上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不具有本县户籍的从业人员。
2、睢宁县的公租房位于睢宁县建筑产业科技园A2栋4楼。此外,还有分布在其他三个小区的公租房:永昶路幸福家园、红旗桥南的阳光家园、濉河路的花园二期。
3、乘校安工程之东风,于2009年10月建成2400平方米教学楼一栋,2012年元月1800平方米的一栋综合教学楼已投入使用;借留守儿童食宿改善工程之契机,2009年9月建成270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一栋、1300平方米标准化学生餐厅一处; 2011年沐浴着市长对教师的关爱,2900平方米的教师公租房已竣工。
睢宁公租房在哪个位置
1、睢宁县的公租房位于睢宁县建筑产业科技园A2栋4楼。此外,还有分布在其他三个小区的公租房:永昶路幸福家园、红旗桥南的阳光家园、濉河路的花园二期。
2、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第1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租赁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者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县区域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4、乘校安工程之东风,于2009年10月建成2400平方米教学楼一栋,2012年元月1800平方米的一栋综合教学楼已投入使用;借留守儿童食宿改善工程之契机,2009年9月建成270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一栋、1300平方米标准化学生餐厅一处; 2011年沐浴着市长对教师的关爱,2900平方米的教师公租房已竣工。